怎么查別人的駕駛證狀態情況 如何核驗是否有駕駛證
怎么查別人的駕駛證狀態情況 如何核驗是否有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 簡稱駕駛證,又作駕照,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的機動車駕駛人員所必需申領的證照。
駕駛證是我們現在每個人必備的一個證件,今天小編就和大家來說說如何來通過姓名及身份號查詢駕駛證相關信息。
那如何通過身份證來查駕駛證呢?
查駕駛證的話,現在比較方便的都我們可以通過網上查詢,可能有些朋友并不知道的一點就是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也是駕駛證的號碼,自己身份證上的名字就是駕駛證上面的名字。
所以我們在查詢的時候只需要輸入姓名+身份證號就可以查詢到駕駛證相關信息了。
可查出:姓名、駕駛證號、準駕車型、駕駛證狀態、初次領證日期、有效期時間這些內容。
查個人駕照信息查詢,通過個人的身份證號在線查駕駛證信息。通過文章底部的二維碼,掃一掃,選擇駕駛證驗證查詢,輸入個人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就可以快速查到了。查到的信息主要有:駕駛證號、準駕車型、駕駛證狀態、初次領證日期、駕駛證的有效期。同時我們也提供駕駛證核驗的api 接口,如果你們公司有自己的開發能力,我們也可以開放查詢的api接口給到你們公司直接調用就可以查詢了。
如果不具備開發能力的,就直接通過掃碼打開我們的查詢系統,直接在線查詢就可以了。
如下是通過我們系統查詢出來的駕照相關信息結果:
有的網友問到:那新領的駕駛證多久才可以在網上查到相關信息?
小編給到回答:新領的駕駛證在駕駛證到手后10個工作日左右可以在網上查詢信息。
補充知識: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五條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即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種(附件4)。
第六十六條 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與記分同時執行。
機動車駕駛人一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記分的,應當分別計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后,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罰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撤銷。
第六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后,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